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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组建党总支部(党支部)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10

来源:诺敏河人民检察院

作者:政治部

编辑:修彦兰

录入:修彦兰

审核: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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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林区司法体制改革,2018年9月,原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沾河林区人民检察院、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兴隆林区人民检察院四院合并为现诺敏河人民检察院,院址设在绥棱林业局。四院合并后,原沾河、通北、兴隆三个检察院撤销,相继成立了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所属三个检察室。三个检察室党员组织关系于2021年5月30日全部转入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进行统一管理。现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有正式党员60名;预备党员1名。为便于管理,根据诺敏河检察工作实际情况,经本院党组研究申请将原中共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改组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总支部下设5个党支部。特制定以下改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高起点筹划、高标准组建,严格规范设置,打牢党支部建设基础,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我院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为林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成立筹备组
       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成立院党总支部组建工作筹备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立强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作戴刚担任,成员由原中共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其他委员担任。筹备组履行基层组织职责,督促指导党总支部及所属党支部组建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审查党总支部和党支部设立、候选人预备人选,指导召开党员大会,报请选举结果,解决组建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三、拟组建的党总支部和所属党支部
    为切实发行“一岗双责”,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拟组建:
    (一)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
    (二)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所属各党支部:

       1、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
       2、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二党支部
        3、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沾河检察室党支部
       4、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通北检察室党支部
       5、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兴隆检察室党支部
        四、组建规定
        1、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总支委员3名。
       2、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其他支部委员2名。
       3、组建中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沾河检察室党支部、通北检察室党支部、兴隆检察室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每个支部只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4、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总支部(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总支委员会上报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备案;选出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上报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批准。
       五、组建步骤
       一是接收党组织关系。由筹备组协调接转人员原所属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通过党员管理系统,做好接收转入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工作。
       二是报送《关于设立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党支部)的请示》。召开全院党员大会,讨论设立党总支部(党支部),形成一致意见后向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报送《关于设立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党支部)的请示》。
       三是筹备组履行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批复组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党支部)程序。
       四是报送《关于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根据党总支部(党支部),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差额为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要求,推荐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报送《关于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五是召开党总支部(党支部)党员大会,设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党总支部(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大会要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六是设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组成人员进行分工。
       七是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向筹备组报送《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请示)》。
       八是由筹备组统一向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报告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选举情况,并履行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批复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选举结果的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成立党总支部(党支部)是我院组建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院今年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全体党员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组建党总支部(党支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严肃认真地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搞好思想动员。要针对各部门、各检察室实际情况,做好思想动员,使全体党员干警充分认识组建党总支部(党支部)的重大意义,认真发行党员权利,积极参与组建工作,要加强教育指导,把党总支部(党支部)组建纳入“三会一课”,使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得到党性锻炼。
       三是严格遵守纪律。按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选举办法,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扎实做好工作。要严格选举纪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的不良行为,院检务督察部门要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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